第四十七章 火[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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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起,一直到夜晚在梦中都会为自己所犯下来的愚蠢懊悔不已。
nbsp那个最爱的人为此也操碎了心。
nbsp可惜。
nbsp现在的自己已经什么都做不到了,只能将期待托付给后辈。
nbsp儿子不行,就让孙子去,代自己走得更远,站得更高。
nbsp这一次。
nbsp千万不要再‘重蹈覆辙。
nbsp无奈。
nbsp不舍。
nbsp后悔。
nbsp那一天,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心情闭上眼睛的?
nbsp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
nbsp但现在身体却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
nbsp「对不起。
nbsp没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nbsp实在是……对不起。」
nbsp……
nbsp活尸的心脏部位被捅穿了一个大洞。
nbsp这伤势对于活尸本身来说并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nbsp反倒是镇魂杖具有镇压邪祟的力量。
nbsp若是长时间沾染,会让活尸直接被净化。
nbsp成为寻常的尸体,再也不会有任何神异。
nbsp空洞的眼眸睁开。
nbsp脖子扭曲成一个彻底脱离了正常人范畴的角度,再也不会映照出任何人身影的眼眸,盯着身后的老妪。
nbsp姬轩只能看见一个简单的侧脸。
nbsp但他分明看见了。
nbsp这个原本已经算作是死人的‘活尸,在睁开眼睛的瞬间嘴角向上扬起。
nbsp它居然在笑?
nbsp姬轩有些难以理解。
nbsp老妪此刻满脸的茫然,显然是对现在发生的事情没有半点心理准备。
nbsp「是活尸体内残存的本能?
nbsp还是说有部分的残魂并未消散,寄居其中?
nbsp但是不应该啊……
nbsp这是生者与死者的界限。
nbsp就算有本能也好,残魂也罢。
nbsp它真的有能力做得到这一点,强行挣脱操纵者的束缚,做出这些动作?」
nbsp姬轩的思考还在继续。
nbsp而长杖另一端的身形,却是很快委顿地倒了下来。
nbsp落在了邱婆的怀里。
nbsp小院里,凄厉的哭声响彻。
nbsp……
nbsp“我想知道他身上的尸毒是从哪里来的。”
nbsp老妪始终埋着头。
nbsp连正眼都没有看过姬轩。
nbsp两眼盯着地面,双目无神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nbsp她已经维持了这个状态有一段时间。
nbsp在痛哭了一阵之后,陡然安静了下来。
nbsp虽然现在她看上去没有一点威胁。
nbsp但还是被缚住了双手。
nbsp“你不用想着欺瞒我。
nbsp或许你不知道,邱捕头的死其实与他体内的尸毒有很大关系。
nbsp那种尸毒是经年累月的沉淀。
nbsp少量并不会致命。
nbsp但会让人的身体不断地被蚕食,最终身死。
nbsp而你应该不会炼制尸毒这种东西。
nbsp在你的身上,我没有感觉到尸毒特有的那种‘气息。”
nbsp虽说老妪身上有常人难以企及的阴气。
nbsp但还没有达到那种令人发指的程度。
nbsp只是老妪根本就一点反应也没有。
nbsp这让姬轩一时半会儿也没了脾气。
nbsp“罢了。
nbsp我会给你时间回答我的问题的。
nbsp这段时日你就待在牢狱里好好地想想。
nbsp应该如何与我说话。
nbsp……其实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nbsp邱婆。
nbsp你应该知道自己日后会被处死,毕竟杀人偿命。
nbsp无非是死前将答案告诉我,或者是死后由我给你搜魂。”
nbsp天上的星辰开始变得暗淡。
nbsp夜风刺骨,现在更是存在一股凉意,叫人神魂颠倒。
nbsp那些捕快已经开始搭建简易的木架。
nbsp打算就近将这具活尸焚烧。
nbsp以免其再度暴起伤人。
nbsp叫吴倩的道宫来人,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怎么也找不到踪迹。
nbsp但也与他没有半点关系。
nbsp姬轩背负着双手,缓步走出了小院。
nbsp东方既白。
nbsp一切似乎都成了定局。
nbsp他打了个哈欠,开始显露出几分困倦的睡意。
nbsp尽管他现在实际上没有一点疲惫的感觉。
nbsp但姬轩还是打算回去以后就在床上好好地躺个一天。
nbsp「开蔺郡监天司司幽,因私人恩怨断绝丰和县官员升迁之路。
nbsp这样可不好。
nbsp应该找人问问……
nbsp看来帝君是在燕宁眼不及八方。
nbsp对边陲之地发生的事情,也不尽然都在掌握之中。」
nbsp姬轩自然是在调查邱捕头信息的时候,察觉到了其中不对劲的地方。
nbsp记录的信息中,监天司司幽曾经向上边请求举荐邱捕头去开蔺郡。
nbsp只是投出去的文书尽皆石沉大海,一点回应也没有。
nbsp……
nbsp这般想着。
nbsp路已经走了一半。
nbsp眼角余光闪过一道熟悉的倩影。
nbsp正抬头观瞧。
nbsp身后却突然传来嘈杂的喧嚣声。
nbsp姬轩回头,见到的是远处微亮的天际,升起灰色的烟柱。
nbsp「监天司卷宗,黄字卷(升玄字卷)
nbsp活尸连环杀人案。
nbsp玄元历三百一十八年,八月初三。
nbsp活尸杀人案。
nbsp寅时。
nbsp要犯荀秋兰与其操纵之活尸焚于自家宅院。
nbsp荀秋兰,原丰和县监天司捕头邱瑾之道侣。
nbsp练气十一重。
nbsp使其道侣化作活尸伤人性命四起,牲畜性命不计。
nbsp其行为之恶劣,罄竹难书。
nbsp故作此判决,查封其族名下所有财产……」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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