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唐:全能太子,李二直呼内行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30章 火不照宫,照巷子[2/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28小说网]https://m.28xs.cc最快更新!无广告!

    缓地拔出了腰间的刀,“我也是奉命行事。”

    nbsp一场血战,在寂静的太庙中爆发。

    nbsp崔知晦虽然年迈,但身手依然矫健。

    nbsp他夺过一把刺客掉落的刀,奋力抵抗。

    nbsp然而,他毕竟年事已高,很快便身负重伤。

    nbsp就在他即将倒下之际,一支飞骑军如同神兵天降,杀入了战局。

    nbsp飞骑军骁勇善战,很快便将刺客尽数剿灭。

    nbsp薛仁贵走到崔知晦身边,将他扶起,关切地问道:“崔大人,您没事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bsp崔知晦摇了摇头,指着一个被擒获的刺客,虚弱地说道:“搜……搜他的身。”

    nbsp飞骑军依言搜查,从刺客身上搜出一份“人墙名册”的副本。

    nbsp只见上面赫然列有高履行的亲笔批注:“七门血镇,永绝后患。”

    nbsp“高履行……”薛仁贵看着那份名册,

    nbsp消息传到太极殿,李二震怒。

    nbsp“高履行,朕真是瞎了眼,竟然让你这种人渣位列朝堂!”李二怒吼道,“传朕旨意,收押高履行,交御史台鞫审!朕要让他把吃进去的,都给朕吐出来!”

    nbsp与此同时,赵元安怀揣着一份残破的图卷,来到了东宫。

    nbsp“殿下,这是地宫的全图。”赵元安将图卷呈给李承乾,神情凝重。

    nbsp李承乾接过图卷,仔细地端详着。

    nbsp他发现,在图卷的一角,有一道极细的朱笔划痕。

    nbsp“殿下,您那‘天雷引的图纸,原是徐才人亲手改过,加了通风道。可后来……有人用朱笔划去,改回了死路。”赵元安指着那道划痕,低声说道。

    nbsp李承乾闻言,心头一震。

    nbsp他仔细地辨认着那道划痕,笔迹陌生,却力透纸背。

    nbsp他忽然明白,系统曾提示他“优化路径”,他当时没有细察,便批准了。

    nbsp那一笔,断送了千人的活路!

    nbsp“徐惠改了图,是我毁了它……”李承乾喃喃自语,双膝一软,跪倒在地,重重地叩首。

    nbsp他突然站起身,朝着宫外走去。

    nbsp“殿下,您要去哪里?”薛仁贵问道。

    nbsp李承乾没有回答,只是头也不回地说道:“备马,我要去一个地方。”

    nbsp长安西市,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nbsp李承乾登上西市的高台,面对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深吸一口气,缓缓地说道:“我李承乾……”他顿了顿,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继续说道:“不争帝位。”

    nbsp西市高台,李承乾的声音如同平地惊雷,炸得长安百姓嗡嗡作响。

    nbsp“不争帝位?”这太子爷是抽了哪门子风?

    nbsp难道是被魏王吓破了胆?

    nbsp还是转性要做闲散王爷了?

    nbsp“只求为万人守一碑!”李承乾声若洪钟,目光扫过台下攒动的人头,掷地有声。

    nbsp他一挥手,尘土飞扬中,飞骑军铁甲铮铮,护送着三百匠户遗属,缓缓步入长安。

    nbsp呜咽声,哭喊声,夹杂着百姓的窃窃私语,汇成一片嘈杂的声浪。

    nbsp只见飞骑军在朱雀大街两侧,开始竖立起一座座石碑。

    nbsp那石碑通体黝黑,没有华丽的纹饰,只有一行行用鲜红油漆刻下的小字——“无名碑”。

    nbsp每碑刻百人之名,皆是地宫惨案中遇难匠户的姓名。

    nbsp阳光照耀下,那鲜红的油漆格外刺眼,仿佛是凝固的鲜血,无声地控诉着曾经的罪恶。

    nbsp百姓们渐渐明白了太子的用意,自发地围拢过来,点燃早已备好的纸钱,默默地祭奠着那些无辜的亡魂。

    nbsp青烟袅袅,带着人们的哀思,飘向天空。

    nbsp与此同时,深宫掖庭。

    nbsp武媚娘静静地站在井边,夕阳将她的身影拉得很长,显得格外孤寂。

    nbsp她小心翼翼地将一盏纸灯放入井中,灯上用娟秀的字体写着“武珝”二字。

    nbsp“去吧,带着我的野心,去看看这地底的世界。”她轻声说道,声音低到几乎听不见。

    nbsp纸灯随着热风缓缓下沉,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幽深的井底。

    nbsp地宫深处,一处隐秘的角落,火光突然微弱地闪了一下,仿佛是对她的回应。

    nbsp“娘娘,起风了。”身后的宫女轻声提醒道。

    nbsp武媚娘没有说话,只是抬头看着那轮残阳,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nbsp这风,要变了。

    喜欢。

第130章 火不照宫,照巷子[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