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奢侈的阳光[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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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城,这座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现在也汇聚着数量最多的丧尸群体,上千万的丧尸日夜在城里游走不定,愁云惨雾鬼哭狼嚎,现在这里是一座死亡之城。
无数的高楼大厦蒙上一层擦不去的灰色,血腥之气在这里蔓延,这里被丧尸占领。
随着越来越多的高阶丧尸的崛起,猛虎佣兵团那种组织已经完全失去了生命力,他们再也不可能用悍马车和巴雷特重型狙击枪横行于世了,随便出来个六级本体进化的丧尸,上千人的部队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可偏偏郑爽找了快半个月,都找不到四级以上的高阶丧尸了。以前那种智慧丧尸满街走,小小一个浣熊市就让郑爽升了好几级的事情,终于明白只是个巧合而已,实际上这种丧尸的出现还是很偶然的。
虽然高阶丧尸越来越多,可这数以千计的数量,分到几十亿的丧尸群里,也不过只是大海中的一滴水珠而已。
郑爽走在霓虹灯管不再闪烁的大街上,裂开的公路无边无际。那些曾经在这大街上裸露着肩膀,搔首弄姿的妖艳女郎已经消失无踪了。高耸的大厦依然耸立着,低矮的平房依然存在着,两者唯一的共同点,便是这里面再也没有人的踪迹了
走过一个叫“昨夜时光”的酒吧,郑爽似乎看到一群群打扮的时髦新潮,用啤酒香烟粉和海洛因的美国青年,在挥洒着无尽的青春,他们都有自己梦想的天堂。
可我的天堂呢?郑爽想伸出手抓住那些活跃的身影,却将那些突兀的景像打碎,郑爽抬着头,看了看头顶那高大的立交上台桥,看到不远处的光。
自己的确接受了丧尸的身份,可是看不到自己的未来,看不到未来的人生,是悲惨而毫无指望的,郑爽缺少一个领路人,带他走过这段最难熬的心灵之路。
心情深重地走在街上。郑爽已经杀了好几个低等级地本体进化型地丧尸。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手掌中地那个诡异闪瞬即逝的明亮的线条和透剔的色彩,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迎接着那温暖的阳光。
那只小手轻快地跃动着,指尖飞舞,仿佛是拨动莫名的琴弦,光的琴弦。五指依次卷起,又仿佛是花园中的鲜花般盛开,沐浴着灿烂的阳光。手指变化,时而如同拨动清清的流水,时而好似蝴蝶在空中飞舞,如痴如狂地捕捉那光线之中流动变幻的光色之美,感觉着久别重逢的喜悦。
可怜的人类,躲在地下将近一年,竟然奢侈到连阳光都只能用手去触碰,去感觉。以前的地球主宰,万物之灵,如今如此惨淡。
第十三章 奢侈的阳光[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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